孝长敬亲的“盛家坝模式”
全媒体记者 刘正熙
调解现场
调解
签协议(欧阳平 摄)
和解(欧阳平 摄)
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”,敬老奉孝,是中国的传统美德,但现有着部分“自己住新房,父母住危房”的行为存在。恩施市盛家坝乡以“一统三治”模式为工作引领,集合精兵强将,以先行先试的“盛家坝模式”吹起一股和解之风。
“现在,我要就赡养老人的问题问询你几个事,你要现场如实回答。”7月10日,在 盛家坝乡司法所,该乡乡政府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派出法庭负责人一同解决杨文明子女未赡养老人一事。
杨文明,78岁,常年积累的腰伤导致老人丧失劳动力,一个人住在破旧的土木老屋里,养育的四个子女均住在安全新房,有稳定的经济来源,但四人未完全尽到赡养杨文明老人的义务。
“我可以明确的说,子女住好房子,父母住黑脏差的老旧房这种行为,政府是要制止,是要严厉打击的。任何人都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”盛家坝乡党委副书记吉尚海语气郑重,说明政策,道清道理。
和解会上,盛家坝乡综治办负责人现场宣读了恩施州《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》,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派出法庭负责人分别依据职能,对杨文明子女进行劝解。
“开这个调解会,并不是要采取强制措施,我们更想你们全家达成共识,一家人在一起过日子。”与传统印象中严谨肃穆的和解审判不同,这次有多位政法工作者出席的会议却有着不一样的亲情温暖。
“杨老人以前是我们这边的会计,也是个能干人,从小养育儿女都是看、花费了大量心血的。”
“我们乡里开展的四美五好宣传,就是想乡亲们融洽相处,这是新时代的宣传,讲的都是传统美德。”
新的工作模式,要从“心”出发,调解会上说法律,更说道理,调解人员不说空话套话,与杨文明一家拉起家常,回忆起亲情往事。最终达成和解,子女爽快的签下赡养协议,将老人迎回家。
党建为统领,法治是手段,德治是渠道,自治是目的。盛家坝乡高度重视老人赡养调解工作,派出拥有丰富基层经验的党员干部组建团队,邀请乡镇联系律师作为法律顾问,在调解中灵活运用道德宣讲,形成共鸣
群众工作,不光注重现场调解。调解前,工作人员到家走访了解情况,调解后,形成系统法律文书,相关干部时时回访。
群众调解,不光在办公室、会议室,更在田间地头,在老百姓的家中。
在杨文明调解结束后,参与调解的一行人又赶往下一户家庭——位于下云坝村的刘平福家中。
现年已88岁的刘平福老人年老力衰,没有劳动力,与老伴一起住在土木老屋中。老人上诉的心愿是希望与子女同住,能有个照应,但其子女均已年近60岁,家庭经济状况并不理想。
“解决问题,既要照顾老人感受,也要从实际出发。”调解人员根据客观实际,由律师询问刘平福个人意愿,征求其子女同意,达成协议:在刘平福老人老屋后修建安全新房,村干部对房屋进行检查,查看是否符合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条件,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补助。
形成共识,达成协议,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告知,调解队员对其家人进行劝导,不仅形成条例,更让刘家人在内心深处和解。
以法律调解推动赡养老人,盛家坝乡同时开展“四美五好”宣讲活动,形成良好氛围,全乡11个村(居)已召开“四美五好”专题群众会82场,参会群众6500余人,提升全体村民的整体素质,将扶志工作进行到底。
(值班总编:瞿照坤 编审:李晋升 编辑:方宏艳)